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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融保险律师
许义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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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杨小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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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张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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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山东濰青律师事务所
高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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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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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山东法恩律师事务所
许义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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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潍坊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谭智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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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
韩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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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山东联邦律师事务所
倪明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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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山东昌潍大鹏律师事务所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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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咨询
·我父亲在临朐某中学工作,正式工,19...
·给个人老板干了一个工程工程交付后迟迟...
·您好,我006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
·你好,我想问下户口在迁移的地方又办了...
·我父亲90年代在工作岗位去世,他在教...
·上月的普通发票下月冲红后,还需要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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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手打人致脑部出血,胳膊断裂,被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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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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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工伤有误工费和护理费吗?
  一、工伤有误工费和护理费吗?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是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赔付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
·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一、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1、以孩子的名
·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收款要收据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理赔收款要收据吗?可以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条,写明付款人、事由、金额、收款人及日期,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
·生前合法取得的土地能否继承?
  一、生前合法取得的土地能否继承?1、土地所有权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2、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果不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丈夫去世后自动离婚吗?
  一、丈夫去世后自动离婚吗?丈夫去世后,并不是自动离婚,配偶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灭,而不是离婚。因为在我国离婚有且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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