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海南 >> 万宁 >> 债权债务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万宁债权债务律师
万宁区县债权债务律师
龙滚镇 和乐镇 港北镇 大茂镇 后安镇 乐来镇 北坡镇 礼纪镇 东澳镇 长丰镇 牛漏镇 万城镇 山根乡 禄马乡 三更罗乡 北大乡 南桥乡 新梅乡 
全国债权债务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万宁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你好,朋友借了3200元,失联四个月了,...
·海口市各区县看守所的地址、电话汇总表...
·海口市所有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没交物业费,物业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未足额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合理期限届满后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不得通过对业主进行停水停电等不合法措施催交物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能否擅自将地面停车位对外出租给非业主
  该情形涉及物业共用部分处分权的问题,焦点在于物业公司能否有权将地面停车位(或者其他业主共有区域)出租经营。若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将共用部分出租经营,属于无权处分,业主委员会可以物业公司侵权为由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若物业公司对外出租经营是经过业主大会授权通过的,则所得收益应当用于补充业主专项维修资金,不得由物业擅自挪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款: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
·小区内违规停放的电瓶车自燃的责任承担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服务区域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物业公司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业主财产、人身遭受损失、损害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与实际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有权对业主罚款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仅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职权或授权范围内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只是一个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不是行政机关,也不具备公共管理职能,它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不享有处罚业主的行政权力,无权实施罚款等行政处罚行为。但如果业主因不当行为构成违约,物业服务企业有权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买了二手房 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该谁承担
  对于所购二手房有欠缴物业费的问题,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承担的具体约定,按约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因原物业费属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约定,故之前欠缴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向物业公司缴纳。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万宁律师首页 万宁律师找律师 万宁律师在线咨询 万宁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