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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汪溪街道房产纠纷律师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洪梅律师
洪梅律师
2013宣城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
程南律师
程南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凤良俊律师
凤良俊律师
2003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段登亮律师
段登亮律师
2014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张毅律师
张毅律师
2009宣城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勾思文律师
勾思文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雷绪琴律师
雷绪琴律师
2011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刘颖律师
刘颖律师
2013宣城安徽半茶律师事务所
张仁荣律师
张仁荣律师
2010宣城安徽三津律师事务所
胡西贵律师
胡西贵律师
2006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王虎成律师
王虎成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郭阳林律师
郭阳林律师
2014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王方明律师
王方明律师
1998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吴莹律师
吴莹律师
2016宣城安徽高胜律师事务所
陆宁律师
陆宁律师
2012宣城安徽明泉(宁国)律师事务所
周洋律师
周洋律师
2017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胡振宇律师
胡振宇律师
2016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周振华律师
周振华律师
1993宣城安徽皖华律师事务所
洪亚龙律师
洪亚龙律师
2006宣城安徽洪亚龙律师事务所
王保存律师
王保存律师
2001宣城安徽向群律师事务所
吴学军律师
吴学军律师
2006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王丽萍律师
王丽萍律师
1995宣城安徽王丽萍律师事务所
杨晓润律师
杨晓润律师
2015宣城安徽慈安律师事务所
宁国汪溪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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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工伤九级伤残,50岁工龄5公司要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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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别人法拍房已经拍了,...
·我是2016买的房子一直没装修今才装...
·我们执行协议里有几条约束条件,如果他...
·1996年的判决书,当时也执行了几次...
·宿州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铜陵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
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人数是否有限制?
  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人数是否有限制?职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人数是没有限制的,因为我们国家的专利法当中的第8条规定呢,两个以上的人员是可以进行合作完成发明创作的,因此进行相关的申请的时候,申请的人数也是没有特定的,比如说合作作品,它是可以所有的人员一起申请。根据《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一、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什么?职务发明期限的规定是发明创造期限是20年。1、不可以,因为职务发明的有效期就不是终身的,中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2、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3、申请专利保护期限要注意,使用他人专利期限一定要向专利局检索后再选择使用。二、职务发明的概念职务发明是指企业、
·有什么情况不能授予专利
  什么情况不能授予专利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
·继承人的继承权能部分放弃吗
  继承权能部分放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作出明确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吗?只能写一个人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上面不能办理多人名字,而应该以产权证主证所有人的名字办理。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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