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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望亭镇侵权赔偿律师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范育金律师
范育金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姜舂律师
姜舂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李清律师
李清律师
苏州江苏华元民信律师事务所
范育金律师
范育金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苏州江苏创策律师事务所
王艳律师
王艳律师
苏州江苏虎丘律师事务所
吴卫华律师
吴卫华律师
苏州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罗卫新律师
罗卫新律师
苏州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徐元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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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蓝之天律师事务所
沈芳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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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
叶红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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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州正华正律师事务所
相城区望亭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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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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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分摊
  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分摊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如何分摊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坦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一、什么情况下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
  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一、我国法律规定董事长是否是股东?董事可以不是股东的,董事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这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法"节选:......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
·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伤残级别与残疾赔偿金密切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级别越高,残疾赔偿
·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动离职和辞退的区别有哪些?(一)两者的定义不同:1、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2、辞退是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二)两者的行为主体不同:1、辞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或者劳动者。(1)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2)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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