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人员回避规定具体如下:1、《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六条听证依法实行回避制度。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听证员是否回避,由听证主持人决定;听证主持人是否回避,由主任委员决定;主任委员是否回避,由会分管领导决定。2、《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
农村婚后盖的房子归谁?活期利息归谁? 农村婚后盖的房子归谁?活期利息归谁?农村婚后盖的房子归夫妻双方当事人,至于活期利息,也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拥有的。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此时,如果一方
·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1.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一般缺陷是指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犹如“多发病”一样,故称质量通病,例
·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 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一、精神病离婚可以探视孩子吗?原则上精神病人在离婚后也可以探视孩子,除非做出了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中止探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
·
离婚判决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离婚判决补偿款不给怎么办?离婚判决补偿款不给,可要求给付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究竟有无财产,要看具体情况,一是法院有办法查询其财产情况,二是法院会采取适当强制执行督促执行,三是确实暂无财产,则案件暂时无法执行,但发现对方有财产时,仍可以恢复执行,不会过期。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条件。关于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是实施与他人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意图杀害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