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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要不要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前建立了合法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但在试用期内,有的劳动者认为自己暂时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就不用签劳动合同。那到底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要不要签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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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被判刑还要赔偿吗 故意杀人被判刑还要赔偿吗一、故意杀人被判刑还要赔偿吗《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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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 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如何审核保函一、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预付款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一般而言预付款保函生效条件是保函一经开出即可生效。二、从哪些方面审核保函1、开立银行a.因为预付款保函的保证人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承担的是第一性、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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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但同时又满足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那么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处死刑的。那么实践中,究竟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杀人不能判死刑的条件1、严格贯彻“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固定。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主观态度、作案手段、时间空间环境、侵害对象、动机、犯罪后态度、一贯表现等各个因素,对确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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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