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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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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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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企业是指什么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二、法人企业包括了哪些类型1.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2.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
·六安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
  六安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一、六安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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