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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通济门医疗事故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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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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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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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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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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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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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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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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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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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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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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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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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通济门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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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何老板你好:我现在在雨花台雨花花卉园...
·我是雇佣者,在工作中疏忽导致被雇佣者...
·劳改释放以后相关的案件再次开庭必须去...
·生育报销,您好!建议和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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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老人生前遗嘱遗嘱有没有时间限制?
  遗嘱没有时间限制。自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如果涉及到遗赠,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但是继承人仍受到诉讼时效2年的约束,最长不超过20年。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同时,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也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一、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吗?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出国手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离婚手续不行。根据婚姻登记法,行政中心也要按规定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居民身份证(当然必须是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2)户口本(需原件);(3)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也可);(4)离婚协议书。当然如果两人因为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继子女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并无具体规定,理论中亦有争议,对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第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婚姻法》第26条第二款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
·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回事?
  今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果你全年的总收入低于60000加全年各项附加扣除项,会退税的。可以用个税APP试算一下,选手工填入全年工资总额和已交税费两项。能看到应补或应退的金额。应补税费在400以内可以不补,直接点申请免税就行了。如果有退税就绑定银行卡退款就可以了。全年收入超过60000,为标准版计税不是简易计税,不会直接显示退税金额,需要选择手工填报就可以了。个人所得税退税计划并不是现在才提出的,早在2018年我国进行税费大改革的时候就有
·对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
  一、遗产房动迁怎样分配?1、老人的遗产(拆迁房),有遗嘱的以老人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各继承人间,平分遗产。2、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等分配遗产,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各方对此有异议,可以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遗产继承不适用于仲裁)。3、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处开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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