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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天正和鸣房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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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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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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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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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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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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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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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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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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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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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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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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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经济,你好,你好,可以请求公司和开发...
·他的儿子没有权利来继承的吧?...
·我想转让一小宾馆,可房东有意收回不想...
·微店(购物平台)没收到货物我申请退款...
·我们的宾馆想转让,我们是三个人合伙开...
·他生意上欠条很多,我如何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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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销售合同,拖欠货款偿还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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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刑法中什么叫犯罪分子?
  刑法中什么叫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就是违反国家刑法,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人;主犯与首要犯罪分子的区别有哪些: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包括三种情况:(1)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即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3)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或者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对于主犯的处罚原则:《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
  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条件是什么?一、共同犯罪的常见情形包括了哪些方面1、实行行为实行行为,是指直接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如果共同犯罪中只有一个实行犯,那么该实行犯的实行行为无异于单独犯罪。而在具有两个以上的实行犯的场合,并不一定要求其中每一个人的行为都独立地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只要其行为结合在一起而符合某一犯罪的构成要件即可。2、组织行为组织行为,是指组织犯所实施的指挥、策划、领导犯罪的行为。这些行为不是刑法分则
·监外执行期满还会收监吗?
  监外执行期满还会收监吗?监外执行期满后还可能会收监处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一、关于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当事人的义务(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a.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障施工所需的工作条件。b.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的基础条件,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c.发包人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的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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