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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 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哪里哪里又要涨工资的消息,哪个企业的工资是多少,哪个企业又要涨工资,哪个单位年终奖发多少等等。从中可以看出工资始终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工资的高低影响着个人的幸福度。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呢?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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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什么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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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 劳动争议起诉书格式劳动争议起诉书原告:××,男,45岁,原××公司职工,住××省××市××镇××号。电话:××××××。被告:××公司住所地:×××市××区法定代表人:××,男,48岁,职务:董事长,联系电话:××××××案由:×××劳动争议原告不服×××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仲字〔〕第××号裁决书,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事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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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 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一、劳动诉讼的管辖怎么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如何确定劳动诉讼的时效1、具体时效的规定情况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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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劳动者自入职开始,用人单位就需要为其购买社保,当然也包括了正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但实践中,单位不给上社保的情况是很多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不给上社保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