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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天印大道知识产权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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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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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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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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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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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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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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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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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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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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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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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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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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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江宁区天印大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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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法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法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
·诬告行为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
  诬告行为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一、诬告行为立案侦查的程序是什么?如果认为对方提起的民事诉讼属于诬告,可以选择反诉。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告人所有的诉求要想获得法律支持,都必须提供详实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通常而言,诬告是不敢上法庭的。因为一要面临提供证据的考验,二要面临被反诉的考验。二、诬告反诉的要求:(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
·工伤残职工解除合同待遇主要有哪些
  工伤残职工解除合同待遇主要有哪些?工伤残职工解除合同待遇主要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达到十级以上的,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根据伤残的等级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
·在看守所下了逮捕令是什么情况?
  一、在看守所下了逮捕令是什么情况?在看守所下了逮捕令的情况可能是当事人确实存在着一些必须要立即进行逮捕的状况,比如说当事人存在着逃跑的迹象,也是其他的比较危急的情况,在刑诉法当中第85条规定的,如果要对当事人进行一个逮捕的话,必须要写一个逮捕批准书。《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
·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规定是需要进行死亡赔偿金三档费用,还有就是当事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赔偿,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类型的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在这种状况之下,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上一年度的居民的收入来判断。死者需要赔偿的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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