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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育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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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14年41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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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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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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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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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勇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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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苏州
罗小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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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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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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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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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后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
·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吗?
  一、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吗在我国强制执行会通知被告,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执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工资等可执行财产。二、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的1、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执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工资等可执行财产;2、申请执行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
·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具备什么条件?民事诉讼当事人应具备对诉讼标的不具有权利义务的人,是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如发现有无诉讼权利能力的人为当事人时,人民法院应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以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人,应当参加诉讼而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将其追加成为当事人,并通知其参加诉讼(见共同诉讼)。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含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一节的相关规定,以自己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
·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什么?
  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什么?德昌县高铁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我国对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但是补偿内容大致相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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