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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并购重组 律师在兼并收购,破产重组方面的作用:第一个方面是在交易的模式、交易方案的设计这个过程,根据不同的交易主体和交易性质的不同,具体的操作方案都有所不同,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是有很大的不同。一般在交易模式、方案的设计方面,主要是要考虑到政府的审批,获批的可能性。现在政府对于这些并购、重组审批主要是侧重于反垄断,如果是涉及到跨国的并购,还要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审查。在政府批准的方面,有一些客观的标准,这个是大家都可以看得到的。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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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付款纠纷的处理 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了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时间,且只是约定建设单位的责任,施工企业无相应责任,而预付款(数额可能较大)一旦无条件全部支付给施工企业,极易产生上述问题,故建议在工程预付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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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47号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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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提起反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但对公诉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反诉,《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作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能否提出反诉,各地的认识和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允许提出反诉,对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诉与反诉一并作出判决;有的法院则不允许提出反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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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 在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依法调解。既不以被告人满足被害人过分赔偿要求而随意轻判,亦不因被告人拒绝被害人无理赔偿要求而无端重判。法官依法向双方阐明,被告人如有罪,赔付多少都不可能免刑,但主动赔付被害人合理经济损失,依法可酌予从轻处罚。司法实践中,一些被害人明知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畴仍到法庭提出赔偿要求。一些刑事自诉案件(如轻微伤害、重婚、遗弃等)原告人,在被告人满足其经济赔偿要求(这些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