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被告伪造证据会有什么后果? 民事诉讼被告伪造证据会有什么后果?一、民事诉讼被告伪造证据会有什么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
·
欠债民事诉讼书范本 欠债民事诉讼书范本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将其诉讼至法院,如果经法院的判决债务人还是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债权人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交一份民事诉讼书,很多人对民事诉讼书的内容和格式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欠债民事诉讼书范本供您参考。欠款民事起诉书原告:胡___,女,汉族,199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___县___镇现住:广州市___房,电话:0755-61200000010000415516被告:蔡_
·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案例 民事诉讼电子证据案例案情案件基本情况如下:2009年4月24日,甲女士与乙公司签订了《网站建设合同书》,委托其建设网站,合同金额33400元。但甲支付首付款人民币10000元后,被告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于同年7月1日交付网站。同月20日甲到乙公司了解到,原先做网站的程序员小廖做别的项目去了,现在由程序员小田接手,8月4日甲收到了项目进度计划表(新),根据该表,网站将于同月31日完成整合,但直到11月9日,程序员小田请假回家,网站仍然没有交
·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怎么确定一、民事诉讼立案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是当事人确定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证明,很多人认为出现违反合同规定时,只有损害赔偿一种方式进行追究,其实不然,还是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如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等形式,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有利的形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将会对"合同违约损害赔偿与其他违约责任形式的区别"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