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广西 >> 南宁 >> 宾阳 >> 宾阳思陇镇 >> 国际贸易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宾阳思陇镇国际贸易律师
谢青松律师
谢青松律师
南宁广西桂成律师事务所
王旭东律师
王旭东律师
南宁广西远东律师事务所
蒋典良律师
蒋典良律师
南宁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韦荣奎律师
韦荣奎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潘庆金律师
潘庆金律师
南宁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李洁律师
李洁律师
南宁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刘凯中律师
刘凯中律师
南宁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邝永发律师
邝永发律师
南宁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宾阳思陇镇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国际贸易律师
南宁市 武鸣区 横州 宾阳 上林 马山 
全国国际贸易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人在南宁,被警方带去山东,因为网络开...
·我们一家人都是低保,如果我现在结婚,...
·律师您好,我想写一份xx上访的文书,...
·王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些事,有关于租...
·想向专家们咨询一?酒后驾驶加无证驾?...
·请问驾驶与驾驶证不符车型如何处罚,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
·工地老板欠钱,写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单位面临拆迁单位领导让员工自谋出路或...
·你好,我老公借人家钱两年了没还,现在...
·前男友欠钱不还...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收集证据最重要...
·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看了就明白了...
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劳动者未实际提供劳动,是否成立合同?
  认定劳动关系应当采取综合的认定方法,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综合考虑其他情形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由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工资性劳动报酬的记录,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于用人单位;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劳动者、原材料由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时间、场所一般由用人单位控制或决定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
·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明显不够时,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难以满足今后的实际生活需要;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父母要求减免抚养费的情况有: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抚养能力;因犯罪被收监,无力给付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
·用人单位对严重失职的劳动者可否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因此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司法解释第15条虽规定“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解释的核心点是“拒不支付”。起草者认为“拒不支付”系“对于仅有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行为,劳动者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只有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请求,而用人单位明确拒绝,或者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拒绝支付的,劳动者才能据此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
·被派遣劳动者辞职是否受到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辞职的许可性条件,即只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才可辞职;在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依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行”的精神,《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禁止被派遣劳动者实施预告辞职,因而被派遣劳动者依然享有预告辞职的权利。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预告辞职呢?笔者认为,答案应当是肯定的。主
↑回顶部
王灵镇 中华镇 洋桥镇 邹圩镇 和吉镇 新桥镇 黎塘镇 甘棠镇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宁宾阳思陇镇律师首页 南宁宾阳思陇镇律师找律师 南宁宾阳思陇镇律师在线咨询 南宁宾阳思陇镇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