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上海 >> 长宁区 >> 上海新泾公园 >> 建筑工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上海新泾公园建筑工程律师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
罗东升律师
罗东升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唐敏峰律师
唐敏峰律师
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赵海晨律师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执业26年
任玉红律师
任玉红律师
长宁区上海睿道律师事务所
陆欣律师
陆欣律师
长宁区上海允正律师事务所
甄灵宇律师
甄灵宇律师
长宁区上海中融信律师事务所
杨跃辉律师
杨跃辉律师
长宁区上海市世通律师事务所
罗东升律师
罗东升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长宁区上海君伦律师事务所
吕强律师
吕强律师
长宁区上海市万达律师事务所
阮传胜律师
阮传胜律师
长宁区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
张文凯律师
张文凯律师
长宁区上海市信诚律师事务所
上海新泾公园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建筑工程律师
新泾镇 华阳路 新华路 江苏路 天山路 周家桥 
全国建筑工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老板跑路了,工资赔偿金未到手...
·我想问咨询下孩子父亲去世母亲改嫁人孩...
·劳动争议60年代末干的乡镇企业合同是...
·本人于妻子于1998年就已分居至今,...
·集资诈骗案,我是受害人...
·我与上虞卧龙集团有担保合同纠纷,想要...
·我有遗嘱公证书,在办理房产继承权公证...
·我的微信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被冻结...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家人被拘留情况,我...
·一个我从来也不认识的人占据了我的住房...
·上海市徐汇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律师会见、...
·上海市黄浦区律师收费标准(最新)...
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即如果涉及到合同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在三年内提出诉讼,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的,那么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
·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哪些?
  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哪些一、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哪些?名誉权的侵权主体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法人作为名誉权侵权主体具有以下特征:(1)内容以经营形象为主。法人名誉权的内容直接与法人的经济活动和生产经营成果相联,是伴随企业经营过程中通过自身的能动作用而塑造出的社会形象,即对法人生产经营能力、生产水平、资产状况、产品声誉、商业信用、成果贡献等因素的综合社会评价。(2)与财产利益紧密相联。法人名誉一旦遭受损害,将直接影响企业经营
·矿山企业工伤待遇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矿山企业工伤待遇问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
·产品纠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产品纠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倍至十倍的赔偿金,具体金额由实际损失确定,我国《消法》第49条规定的赔偿额仅为双倍赔偿,即“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该规定在某些具体案例中限制了惩罚性赔偿的威慑力。民间交易习惯中的“假一罚十、欠一罚十”的说法,其计算的方法是由出卖人赔偿买受人实际所受损失的10倍,该加倍赔偿的数额取决于买受人在交易中的实际损失额。令人欣慰的是,已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在这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公司要员工赔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要员工赔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长宁区上海新泾公园律师首页 长宁区上海新泾公园律师找律师 长宁区上海新泾公园律师在线咨询 长宁区上海新泾公园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