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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双和村行政诉讼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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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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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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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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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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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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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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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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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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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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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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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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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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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双和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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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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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期限内的。因此在劳动合同当中也就有关于试用期的约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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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一、什么是企业重组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企业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企业的功能在于把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进行最佳组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生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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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退休人员是否享受年休假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法律不强制要求单位为返聘人员提供带薪年假。二、职工享受年假的条件是什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根据该条规定,带薪年假的适用范围包含了机关、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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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中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前财产大多数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大多数是个人财产,如房产。而且房产分配是一个焦点问题,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后房产的分配规定有哪些?1、离婚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内赠与房产的离婚分割《新婚姻法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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