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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湾五角场财产纠纷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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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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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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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秦建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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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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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寅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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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淮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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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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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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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五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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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湾五角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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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家属于12月29号被上海杨浦区...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
·被银行领导冤枉,被判刑,要洗冤...
·本人蒋玉芳女1974年12月30日出...
·房产归属:一子三女继承祖业(无房产证...
·在看守所发生冲突被人殴打,耳朵有点听...
·在游乐场被一对夫妻当众殴打,对方打了...
·未成年犯刑事责任会关在哪地址?在邳州...
·你好,投案自首人在长春哪里关押...
·法院是怎么判决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哪些区别...
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以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自书遗嘱真实性存在异议的怎么办?
  一、自书遗嘱真实性存在异议的怎么办?自书遗嘱存在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而法院可以根据异议人的主张进行笔迹鉴定,从而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自书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
·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拒绝收房可以吗?
  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拒绝收房可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对租赁房屋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潢,但在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即租赁期限届满后,除可拆除的未形成附和的装饰物外,形成附和的装饰物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无需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承租人对于承租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是为了满足自身居住的需要或者是经营需
·贩毒多少克是死刑 贩毒好多判死刑
  贩毒多少克是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
·员工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
  一、员工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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