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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书记员回避决定由谁做出? 一、刑事诉讼法书记员回避决定由谁做出?不同机关的书记员,作用不同。法院规定的是法庭审判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法院院长决定,检察院规定的是审查起诉等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检察长决定。刑诉解释:第三十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书记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第三十二条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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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一、没签定劳动合同辞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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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所需要的材料?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信息备案册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办案手续。备案时,用人的那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见附件1);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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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一、拘留期间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又发现新罪的,要从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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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 一、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委托,办理手续就是到土地资源局拿一份委托书的标准格式,填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和被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带上房产证和委托书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了。目前的商品房通常均只有房产证。而私人自建合法住宅已经实行两证合一了。所以,你只需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二、土地使用证的含义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