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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沈水湾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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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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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法律常识
·辞职后自己怎么交社保?
  辞职后自己怎么交社保?一、辞职后自己怎么交社保辞职之后,对于社保的处理有以下规定:1、养老保险都是有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
·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二)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根据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
·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和犯罪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罪成立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是由犯罪定义中规定的犯罪成立条件的归纳、概括。同样,通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犯罪条件的归纳、概括,可以形成该具体犯罪成立要件。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是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有机整体。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由《刑法》条文(包括总则和分则条文)具体规定的,形成为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将各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抽象和概括,
·如何区别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
  如何区别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一)民事欺诈民事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民事欺诈的有以下构成要件:(1)一方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隐瞒虚假情况或不告知对方情况是一方故意所为,故意包括明知虚假而告之或不告知,和应知而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告知。(2)一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该行为可以是故意告知虚假情况的作为行为,也可以是有义务告知不予告知的不作为行为。隐瞒则包括故意以一定行为掩盖
·请律师会见当事人要说实话吗?
  请律师会见当事人要说实话吗?一、请律师会见当事人要说实话吗?律师接受家属的委托,当然会对委托人负责,当然要说实话了,但如果需要传递的话是违法犯罪的,律师可能就不会传了。律师会见时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可以列举一些主要规范:1、不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任何案情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线索;2、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界通电话;3、不能用各种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也不能用肢体语言或夹带字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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