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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申家巷劳动争议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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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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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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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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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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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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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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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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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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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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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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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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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秦淮区申家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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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
  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一、法院判了50万没钱怎么办?法院判了50万没钱支付罚金的法院会变卖其房屋等不动产,对于没有钱偿还债务的,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冻结、变卖你的财产以偿还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2、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
·农村土地确权在农民不知道的情况下村委会找人代签合法吗?
  村委会在承包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找人代签进行土地确权明显就是为了任务式的做法,既是对确权工作的不重视和懈怠,也是对农户的不负责,虽然这种做法暂时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的“不合法”程度,但是确实是非常不合理的。为什么讲暂时?因为若日后因为该农户因为土地面积、土地范围等事宜发生土地纠纷,由于该农户在确权时并未收到通知,且自己出具代签委托书,是可以起诉村委会的,此时就可以从不合理上升到不合法的范围里了。根据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在村里面明确下发了土地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
·离婚协议在复婚后还有效吗
  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夫妻,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的。那么,日后男女又复婚了,之前的那份离婚协议书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一方个人财产了。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因此,离婚协议在复婚后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
·养殖场拆迁补偿内容、补偿标准是多少?
  养殖场拆迁补偿内容、补偿标准是多少?是环保搬迁还是项目用地拆迁,养殖场拆迁一般都有如下方面的补偿:一、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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