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外执行期满还会收监吗? 监外执行期满还会收监吗?监外执行期满后还可能会收监处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7条: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
·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一、关于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规定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当事人的义务(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a.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障施工所需的工作条件。b.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的基础条件,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c.发包人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设计的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d.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
·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一、建设工程合同生效的条件具体是什么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和理解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能力,即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就是他们的经营、活动范围,民事行为能力则与他们的权利能力相一致。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一
·
诈骗两百多万判九年可以减刑吗? 一、诈骗两百多万判九年可以减刑吗?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来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刑罚9年,最多可以减刑4年半。《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源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