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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依据合同法的规定,附条件生效合同如果所附的要件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该合同属于无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对于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呢?看吧。一、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来的。附条件的合同,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有时并不希望立即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而有时又不希望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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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继承办法是什么? 一、宅基地使用权补偿继承办法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原权利人已经死亡的,动迁补偿款可依继承关系进行处理。鉴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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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属于第几继承人? 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实际区分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之后,我们发现其实孙子并不在这二者之列,也就意味着孙子既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也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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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包含哪些方面的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包含哪些方面的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包含哪些方面的限制?《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由于这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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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认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3、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