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西 >> 赣州 >> 上犹 >> 海商海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上犹海商海事律师
赖剑徽律师
赖剑徽律师
赣州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
戴志松律师
戴志松律师
赣州江西君实律师事务所
廖平生律师
廖平生律师
赣州江西创兴律师事务所
朱强律师
朱强律师
赣州江西章贡律师事务所
阙持金律师
阙持金律师
赣州江西红土地律师事务所
肖福灵律师
肖福灵律师
赣州江西赣州创兴律师事务所
周逸伐律师
周逸伐律师
赣州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
钟晓锋律师
钟晓锋律师
赣州江西章贡律师事务所
上犹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海商海事律师
赣州市 赣县区 信丰 大余 上犹 崇义 
全国海商海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孩子爸在一起5年存...
·你好啊,经本法院调解,判女方出扶养小...
·如何汇款给看守所人...
·你好!我开蓝牌农用车,拉了8T化肥去...
·我想请你帮忙打官司...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不可以单离...
·查询身份证号码一般多少钱...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
·请问,您作的《房产管理部门是否有权对...
·婚前協议书有效吗?...
·起诉离婚,我老婆和别人生了小孩,我们...
·九江市看守所新地址及对外联系电话...
·做律师经常需要准备光盘...
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职工视同工伤的是什么2023
  职工视同工伤的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
  脚骨骨折工伤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
·对于剐蹭属于肇事逃逸吗?
  对于剐蹭属于肇事逃逸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即使只是轻微剐蹭,如果在发生事故后逃逸的,就属于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应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侦查结束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侦查结束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或一个半月,所以如果快的话从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到检察院起一个月内,最多不超过一个半月就到法院了。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
  什么人可以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赣州上犹律师首页 赣州上犹律师找律师 赣州上犹律师在线咨询 赣州上犹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