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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星火开发区投资融资律师
邱国开律师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5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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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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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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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俞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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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张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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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上海吴鸿卿律师事务所
王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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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
朱愉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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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上海市古华律师事务所
上海星火开发区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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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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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出租人提前解除租约赔付问题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约赔付问题标准是什么?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
·犯罪中止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犯罪中止的时间在什么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我国现行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这是一条精练概括性的规定,在司法
·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
  一、老人房产遗嘱变更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吗?老人房产遗嘱变更不需要经过子女的同意,遗嘱人可以通过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自己的行为,变更或者撤销原来所立的遗嘱。在这种情况下,遗嘱人虽然没有另立新的遗嘱,但是其用与原立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自己的行为,也可以变更或者撤销原立的遗嘱。比如,遗嘱人订立一份遗嘱,将自己所有的五间瓦房归其弟继承。可是后来,遗嘱人将这五间瓦房中的三间出卖给了他人,这种情况就应当视为遗嘱人变更了自己原立的遗嘱;如果遗嘱人将这五间
·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收益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的条件是: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承租人主张的何种理由方能构成“正当理由”
·自书遗嘱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自书遗嘱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3、保障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人权利。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处分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财产。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5、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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