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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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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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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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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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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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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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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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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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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一、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2、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的债权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明明欠款人已经找不到了,又怎么向法院诉讼呢?事实上对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
·商标使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使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商标使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二)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三)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四)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五)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
·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实际审理的过程中,当事人都可以依法申请审判人员进行回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能申请回避。那到底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可申请回避的情形有哪些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
·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
  夫妻离婚的,子女一般会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也就是说此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属于这一方的。那么,对于另一方来讲,在夫妻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是否还能要回呢?其实就是变更抚养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之后子女抚养权能要回吗子女抚养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权是法定的权利义务,一般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存在该项权利义务,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顾和经济帮助。《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父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在实践中,买房是要签订买卖合同的,而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可不是简单的签上字或者是盖了章就可以了,毕竟按照法律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它才能成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呢?下面是做的详细解答。一、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约束当事人的强制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产生既定力和约束力,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交付房屋并移转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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