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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区三树镇涉外法务律师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46岁
徐志勇律师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执业24年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徐长桂律师
徐长桂律师
淮安江苏司北律师事务所
王爱国律师
王爱国律师
淮安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裘郑清律师
裘郑清律师
淮安江苏法轩律师事务所
王其杰律师
王其杰律师
淮安淮安法轩律师事务所
淮阴区三树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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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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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赔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
·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标准范本是什么
  一份标准的劳动合同可以在方方面面有效的避免出现劳动争议的这种情况,即使真的发生了劳动争议,也可以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情况来解决。所以当公司在给员工出具劳动合同的时候,员工本人肯定是要仔细审核的,当然,这是需要在员工知道公司员工劳动合同标准范本是什么的前提下,如果员工本人都不知道合同的标准版,那就只能任凭公司摆布了。甲方: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
·《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赔偿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自己已经明确的主张要求公司给自己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却又迟迟不给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这种劳动关系,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很多员工面临这种劳动关系考虑的一个问题,当然是自己想要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比较关心的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赔偿?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赔偿?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二倍工资。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违反《劳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到结案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到结案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到结案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目前,国家有关法律没有对结案作出明确的规定,有的是部门作出了规定。但一般情况是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有诉讼的,是另当别论。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中就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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