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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三里街街道医疗事故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黄贤柏律师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57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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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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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崔良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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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
陶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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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
喻荣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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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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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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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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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晓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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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
欧明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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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
瑶海区三里街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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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一下,异地办理离婚,需要什么...
·江苏户籍的学生能转到湖北上学吗?能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合同是否受法律保...
·我昨天急辞工了,公司说要扣半个月的工...
·咨询房租合同,租户没有到期提前违约...
·已离婚,小孩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愿提供...
·请问劳荣枝一案,最终会被判死刑,暂缓...
·你好!我们是劳务清包,18年施工,1...
·本人在亳州有劳资纠纷,已二审再审阶段...
·你好,我这边昨天发送了已起交通事故,...
·老公赌博,家里欠下债务,有孩子要抚养...
·铜陵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
·六安市看守所集中关押全市女性在押人员...
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什么情况下算事实婚姻?
  什么情况下算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
·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的路上算不算工伤?
  一、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的路上算不算工伤?交通事故发生在上班的路上也不一定算是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且是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的才能认定工伤。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区别有哪些
  间接代理与行纪的区别有哪些第一,主体不同。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算不算工伤?请假后返回公司出车祸有可能算是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
·不认为是重婚罪的情形包括什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不认为是重婚罪的情形包括什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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