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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三和集镇房产纠纷律师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刘福东律师
刘福东律师
1993滁州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
许春霞律师
许春霞律师
2015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雍燕凌律师
雍燕凌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王峰律师
王峰律师
2010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魏子楣律师
魏子楣律师
2017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雍嵘律师
雍嵘律师
2013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陈林律师
陈林律师
1989滁州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
刘进律师
刘进律师
2004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方志华律师
方志华律师
2016滁州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
曹雷律师
曹雷律师
2004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韩公胜律师
韩公胜律师
2015滁州安徽天定律师事务所
郭苏律师
郭苏律师
2014滁州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
王庆学律师
王庆学律师
滁州安徽曲阳律师事务所
定远三和集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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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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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
·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
  未签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怎么赔偿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借条怎么打
  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借条的使用是非常广的,借条最大的特点就是短小精干,借条写法简单,能真实反应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首先我们来看借条怎么打。写借条并没有什么特定的格式之类的,必须由借款人(债务人)亲手写,虽然由出借人(债权人)写也可以,但却并不严谨,因此最好还是借款人写比较好;最好是手写,若是选择打印的,也一定要有借款人亲笔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借条内容应当表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意思表述明确,没有歧义;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是必须的?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是必须的?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要看因为什么原因,依据哪条法律规定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
·工伤后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
  工伤后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可以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在职工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愿意接受用人单位辞退补偿或主动提起辞职的除外。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单位愿意承担违约带来的赔偿责任,也就没有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了。《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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