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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日喀则市桑珠孜聂日乡看守所的联...
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目前土地使用权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1、付给余期土地使用权补偿费提前收回使用权时,出让方应根据土地使用权的余期、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者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的情况,出让时的地价和收回时的地价等因素,与土地使用者协商确定补偿费。补偿费的标准依土地使用者的损失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要补偿的费用应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即出让方与使用方协商,将另一快地的使用权与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交换时,双方商定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费和换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进行结算。土地使用者通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一、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1、与单位进行协商发现单位不发工资之后,第一时间与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如果自己不方便沟通的,可以请员工代表大会代表或其他具有组织的第三方与单位进行沟通,沟通完之后,需要达成书面沟通结果书。2、进行调节觉得和单位沟通不会有效果,可以申请调解,维护自己的权利。3、向劳动保障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切实保障个人合法权利4、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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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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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借条追债一万怎么追一、没有借条追债一万怎么追?1、和债务人协商2、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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