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通 >> 如皋 >> 建筑工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如皋建筑工程律师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谢庆斌律师
谢庆斌律师
合伙人执业20年49岁
秦卫东律师
秦卫东律师
南通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
徐海兵律师
徐海兵律师
南通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
吴小兴律师
吴小兴律师
南通江苏江海律师事务所
黄慈林律师
黄慈林律师
南通江苏健行律师事务所
张海燕律师
张海燕律师
南通江苏通成律师事务所
吉玉梅律师
吉玉梅律师
南通江苏海晨律师事务所
秦磊律师
秦磊律师
南通江苏翔律律师事务所
谢玉明律师
谢玉明律师
南通江苏金皋律师事务所
如皋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建筑工程律师
南通市 启东 如皋 海门区 海安 如东 
全国建筑工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要承担什么责任吗,我的一个朋友...
·几级残废,我朋友工伤导致...
·农村非农人员养老保险政策...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咨询,我开车把对方碰...
·你好,我问一下,老婆不满足老公给的生...
·脾摘除,脾摘除算积极伤残...
·一个电动三轮车撞了我,我是二轮电动车...
·谢律师您好,我跟女方都同意离婚,可是...
·居间合同,请问律师们一个问题:因本人...
·结婚十三年了,没有领结婚证...
·苏州市第三看守所电话号码、地址查询、导航...
·丹阳市看守所在哪里?怎么去?会见时间...
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商标续展办理程序是什么
  商标续展办理程序是什么?1、准备申请资料,包括: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若是企业,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商标代理委托书(若委托代理)、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2、提交申请材料:有两种方式,直接办理的,可前往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面交,或由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一套资料送达商标局。3、费用:根据最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号文件,每项商标续展的费用为1000元,若续展延迟
·污蔑她人名誉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污蔑她人名誉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
  诈骗罪是不是自诉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典型的公诉类案件,并不属于法律允许的自诉类案件。故,一旦发现存在诈骗行为,可直接向案发地公安报案,公安一经查实,则会予以立案侦查。二、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
·招摇撞骗案件特点是什么
  招摇撞骗案件特点是什么一、招摇撞骗案件特点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招摇撞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一、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可以判缓刑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是可以判缓刑的,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
↑回顶部
如城街道 东陈镇 长青沙岛景区 丁堰镇 城北街道 磨头镇 石庄镇 下原镇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通如皋律师首页 南通如皋律师找律师 南通如皋律师在线咨询 南通如皋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