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福建 >> 泉州 >> 专利商标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泉州专利商标律师
陈建青律师
陈建青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5年
吕超律师
吕超律师
合伙人执业14年
陈建青律师
陈建青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5年泉州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
郑培根律师
郑培根律师
泉州福建泉州伟立律师事务所
蒋正星律师
蒋正星律师
泉州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
张倩雯律师
张倩雯律师
泉州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
吴建平律师
吴建平律师
泉州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
刘荣辉律师
刘荣辉律师
泉州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
施争荣律师
施争荣律师
泉州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
蔡文明律师
蔡文明律师
泉州福建臻泉律师事务所
林文渊律师
林文渊律师
泉州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
苏伟建律师
苏伟建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泉州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
泉州区县专利商标律师
泉州市 晋江 南安 石狮 惠安 安溪 德化 永春 金门 鲤城区 丰泽区 洛江区 泉港区 泉州高新技术开发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  
全国专利商标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泉州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专利商标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下,我在网上*博输了很多,连...
·销售假药...
·请问下,如果自己种的烟丝,然后想打包一些...
·你好 我弟弟2019年被晋江市公安局刑...
·夫妻性格不合离婚,三观不合,男方不顾家庭...
·火化证能不能代替死亡证明...
·我有一张15万借款...
·离婚父母的房子也归他们分配吗...
·帮助网络犯罪惠安看守所...
·三的车贷还完了,打电话到担保公司说办理解...
·闪电借款暴力催款怎么才可以起诉...
·福州市看守所律师会见网络预约系统开始运行...
·莆田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电话多少...
专利商标法律常识
·裁员赔偿款计算方法是什么?
  裁员赔偿款计算方法是什么?企业裁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进行法定裁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处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所谓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维权
  开发商欺骗业主土地使用年限怎么维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后,买受人发现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或者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下列两种处理方式:1、起诉申请认定该合同无效,并可以请求双倍返还已付购房款。如果选择认定合同无效的,在实务中对购买人来说,还是有一定风险的,风险就在:在查询后到起诉前,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该诉讼请求可能就不会得到支持。因为按照该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可以认定为有效。2
·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办法有哪些?
  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办法有哪些?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我国利用外资的新形式,既不能将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妖魔化并严格限制,也不能自由放任,需要做好监管和引导。一是要加快立法,做好监管工作。可在现有外商直接投资框架下,对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境内投资行为进行监管,有关部门需抓紧制定专门法规予以规范。同时,严格按照产业政策管理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其投资我国急需发展的行业,如环保、农业、高科技等,控制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变相投资禁止类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实施细则是怎样的?劳动合同法第82条实施细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一、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的年限的话根据具体的劳动工作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如果说工作已经满了一年的话就这个一个月的工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
↑回顶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泉州律师首页 泉州律师找律师 泉州律师在线咨询 泉州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