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劝业路 >> 合同协议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劝业路合同协议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劝业路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合同协议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合同协议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合同协议法律咨询
·我要负全责吗,我的一个员工在工作中不...
·补*学校的学费,请问我在私办补*学校...
·离婚二审,男方要分孩子的财产...
·签了合同后说还要交押金500元...
·李律师你好看到您之前受理过关于南京悦...
·死刑能往下减么不是立即执行...
·村委会擅自改变土地承包权...
·需国家赔偿(违法强拆己判决)...
·*烦您们了,对方是否有过错...
·司机违章停车我开门一个汽车的人撞上去...
·公司强制性调换岗位...
·南京市所有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辩护词...
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第三人能否要求确认合同有效?
  第三人能否要求确认合同有效?一、第三人能否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因合同效力问题问题产生纠纷的,第三人如果与合同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劳动节法定是一天还是三天?
  劳动节法定是一天还是三天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节法定假期是一天而不是三天,即五月一日当天。《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
·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
  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一、公司强迫检查员工手机账单是否违法公司是没有权检查员工手机账单的,如果强迫检查员工账单是属于侵犯员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中华
·去劳动局投诉几天能拿到工资?
  去劳动局投诉几天能拿到工资?一、去劳动局投诉几天能拿到工资产生劳动争议去劳动局投诉的,几天能拿到工资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投诉属实的,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导致残疾,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功能器具而发生的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相关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
↑回顶部
中央门 安燕街 石头城 新民路 宝塔桥 盐大街 三牌楼 新河村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劝业路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劝业路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劝业路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劝业路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