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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志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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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请问下宝宝5个月,如果离婚...
·房东跟我签订的住房合同是否有效?...
·你好我是一名普通打工者,2019年6...
·侵占公司财物1500元,会有什么后...
·就是我朋友打人了我在边上看着...
·以前离婚分的房子,孩子归女方,房子归...
·拆迁安置是什么?相关法律是什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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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我是企业刚退休的员工。有个问...
·醉酒驾驶,不知道烟台交警4大队把人送...
·喂在吗我今天跟人打架了,那个人先说,...
·山东省菏泽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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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
  公司在成立时投资人是隐名股东吗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二、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
  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一、患病期辞退员工应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辞退医疗期不能工作的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作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
·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
  一、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假释后又犯罪不会构成累犯,累犯的构成要件必须要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5年之内再次的判决,但是假释并不是属于执行完毕。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二、其他规定在假释考验
·哪些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
·诉讼时效中断后对方发来发票函会再次中断时效吗
  诉讼时效中断后对方发来发票函会再次中断时效吗?对方发来发票函会再次中断时效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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