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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医疗事故律师
孙宝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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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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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宏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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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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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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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汪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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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会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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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国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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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青泥洼桥街道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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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我当时结婚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入电脑...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微信小程序申请立案,什么时候能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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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个商铺,签了合同,办理了贷款,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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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去世后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我想知道人是不是关在大连看守所...
·我的孩子不知什么原因去了大连两个月左...
·是在复州湾高速路口这,无证驾驶人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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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职工医保有工伤保险费吗
  职工医保有工伤保险费吗?医保中没有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的区别是: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3、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规是什么?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法规是什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
  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一、自行行政强制执行条件有哪些?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
·劳动争议仲裁补正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补正程序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补正程序是什么?仲裁裁决书的补正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是仲裁庭发现裁决书中存在法定的应予补正的情形而自行予以补正,对于这种补正,法律没有时间限制;一是当事人发现裁决书中存在法定的应予补正的情形而请求仲裁庭予以补正,但是《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的补正裁决书的请求必须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否则即丧失补正的请求权。因此,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当事人发现裁决书中存在上述可以补正仲裁裁决的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1、诉讼时效中断发生的主要情形有以下几类:(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2、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主要有:(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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