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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指的是在不可抗拒力的作用下,合法的解除合同。那么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呢?现在这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下一、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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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交易时需要交哪些税 卖第二套房交多少税 一、第二套房交易时需要交哪些税卖第二套房交多少税卖方出卖第二套房产涉及到面积大小和自产权证领取之日起至今的年限,以下做一一说明:1、营业税:面积在144以上产权年限满了5年叫差额的营业税,没有满5年交全额。144以下,产权年限没满5年交差额,满5年免交。税率是5.6%差额算法(现房屋总价-原购房价)×5.6%2、个税:满5年要交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3%。不满5年叫全额营业税,5.65%加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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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 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合同关系的存在是留置权产生的基础,但留置权并不适用于所有合同关系。在我国,留置权只适用于特定有限的合同类型,而在其他合同类型中,则不产生留置权。接下来我们来说一下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民法通则》第89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留置权只有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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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是怎样的留置权是债权人在出借资产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有力保障,留置权的设立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也有很详细的说明。将为您详细讲解留置权的设立和成立。一、留置权的设立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在我国适用的历史沿革:关于留置权的适用,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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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同到期的情况中可能有一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此劳动者为孕妇。在这种例外情况中还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在休产假的时候,另一种是产假结束后。如果是后者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前者呢?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搜集到的关于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问题的相关资料。一、孕妇在产假时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自动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后劳动合同才解除,也就是孩子1周岁。并且社会保险应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