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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前黄镇刑事辩护律师
陈建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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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5年
吕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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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14年
张倩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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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
郑少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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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福建议正律师事务所
苏伟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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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泉州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
苏志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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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争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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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国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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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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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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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区前黄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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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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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
  犯罪预备应该受到处罚么?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
·招摇撞骗的辩解情况有哪些?
  招摇撞骗的辩解情况有哪些?一、招摇撞骗的辩解情况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有关辩解的情况有:1、讲明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2、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3、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二、招摇撞骗罪的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
·恐怖犯罪预备罪二者是否存在关系
  一,恐怖犯罪预备罪二者是否存在关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如钳剪、刀斧、锯锉、爆炸物等;(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等;(4)用以排除障碍、接近犯罪对
·中国立遗嘱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一、中国立遗嘱公证的条件是什么?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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