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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20年4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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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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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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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法律常识
·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吗
  可以在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吗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见律师吗?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主要是指两种情况:1、是被监视居住人在本地有固定住处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固定住处;二是对于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的,应当为他指定居所。未经公安机关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
·是签订合同还是签定合同?他们的区别有哪些?
  是签订合同还是签定合同?他们的区别有哪些?一、签订和签定的区别《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财产中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要是夫妻离婚的话,那么财产性质的不同,此时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究竟实践中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从婚姻法关于个人财产的界定可以推断出,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
  发生医疗纠纷怎样举证一、发生医疗纠纷如何举证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对其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负有举证责任。同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医患双方应当依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提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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