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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朴席镇债权债务律师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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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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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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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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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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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石永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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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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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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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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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朴席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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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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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
  事故发生之后,很多人都忙于处理事故,往往忽略了对事故现场的保护,这就导致日后对事故的处理不是那么顺利,毕竟在事故现场是有很多证据的。那对于当事人而言,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比较好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现场怎么保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者,并采取措施,对现场的范围,车辆行驶轨迹、制动痕迹、其他物品形成的痕迹、散落物等进行保护
·在陕西省中西安商品房限购吗
  在陕西省中西安商品房限购吗一、住房限购令住房限购令主要是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而参保年限的要求,主要针对异地炒房团。二者一个是基础,一个是补充,即使不再需要参保年限,其它“门槛”还会存在。这会使想拥有多套住房者所付出的代价,远高于房子本身的增值。但是,你说它会不会增值,答案是肯定的,只是会遵循市场经济的良性涨幅范围。二、西安市商品房实行限购政策2017年1月1日,西安市出台了购房限购的通知,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2
·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需要重新办理吗?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是不同于西方,我国采用的是土地国有制和集所有制体,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当事人是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取得。申请人一旦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否意味着可以永久的使用,答案当然不是,每一中土地类型的使用期限是不相同的,当我们的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是否需要从新办理。一、产权年限到了,住宅自动续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西安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南至___
·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如何进行计算?
  说到房屋产权的问题,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房屋的使用年限,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且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之间是有很多的区别的,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也是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的。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计算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产权年限和使用年限是什么1、产权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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