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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玫瑰园土地纠纷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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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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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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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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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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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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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占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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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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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国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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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咨询
·我的亲戚被乌兰察布盟市级刑警拘留,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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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庐江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庐江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应给予被拆除房屋者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多种,可以选择货币补偿甚至产权置换相结合等等方式。但补偿标准就必须根据国家规定来补偿,那么庐江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呢?下面,让小篇给您讲解一下吧。(一)庐江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补偿1、框架: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齐全。2、砖混I
·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
  有的人在婚后因为生活工作压力大,久而久之就患上了精神病,并且还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此时对于配偶来讲,可能无法长期与患有精神病的人共同生活,因此就萌生了离婚的念头。那此时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否能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据
·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子女的抚养权一旦确定,就不会轻易变更,除非双方协商同意或者出现法定情形。同抚养权一样,抚养费也是在离婚的时候一并确定的,且相对固定,但是也并非一成不变,那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满足什么条件能够变更抚养权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
  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好的选择。因为很多时候在就抚养权问题产生真意的时候,法院往往也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那法院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哪些离婚案中,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的,毕竟有的时候不符合法律中的规定,即使向单位索要加班工资,此时也是不会获得。那具体来说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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