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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法律常识
·无因管理行为不包括哪些
  无因管理行为不包括哪些一、无因管理行为不包括哪些不真正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所管理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不真正无因管理不具有真正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即管理人是为自己而管理事务,而不是为他人管理事务,因而不构成真正无因管理。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不能产生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真正无因管理包括三种类型:(一)误信管理。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因本人的过失,或因管理人与本人双方
·民事诉讼二审可以补充上诉状吗
  民事诉讼二审可以补充上诉状吗民事诉讼可分为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当民事一审结束以后当事人不服可以依法提出上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对于进入到二审程序的案件在程序上和一审是有很大区别的,就拿诉讼请求来说就不太一样,在民事诉讼二审可以补充上诉状吗?我们接下来就告诉你答案。一、民事诉讼二审可以补充上诉状吗民事诉讼二审可以补充上诉状,但是有条件的。1、上诉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效力?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效力?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效力1、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基于19条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本解释第21条可见,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
·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
  公民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一般来讲都是将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自己或夫妻名下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夫妻出钱购买房产的,却想要登记在孩子的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买房吗1、父母可以用孩子的名义买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因此,孩子无论年龄大小,健康状况如何,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依法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民法典》(2021.1
·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一房多卖的现象比较多,但事实上,一房多卖会侵犯买房者的合法权益,所以它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呢?对此,我们已经收集了好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房多卖的后果是怎样的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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