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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审理期限超期 民事诉讼审理期限超期一、民事诉讼审理期限超期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超过时间限制的,可以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检察院投诉。二、审理期限规定1、一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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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什么?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管辖一直都是一个重要问题。其中,就民诉中对于管辖的规定而言,首先要注意区分一般地域诉讼管辖和特殊地域诉讼管辖。那么,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什么?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律师将在下文为您解答。一、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相对于一般地域管辖而言的,是法律针对特别类型案件的诉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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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应该遵循的原则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一)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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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 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一十四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一十五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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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民事诉讼主体是什么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我们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