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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融保险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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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沃剑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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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宁波分所
陈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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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李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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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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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四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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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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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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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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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潘火街道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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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法律常识
·城市中的城管能强拆违法建筑吗
  城管能强拆违法建筑吗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
·犯罪预备与犯意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与犯意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与犯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二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还不属于为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此,它和犯罪预备具有本质的区别:犯意表示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也不具有对社会的现实危害性,因此刑法没有规定处罚犯意表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有哪些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规定,在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可以选择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2、自身无过错时,用人单位先解除合同劳动者自身没有过错,但有时却发生了一些不得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这时劳动者若想获得经济补偿金,只需要等待用人单位先行解除劳动合同即可,可以在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获得
·犯罪预备和实行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和实行的区别有哪些?二者的区分主要在于是否着手实行了犯罪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存在一定难度。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两者虽然彼此依赖,前后递进,但有着本质性的区别:1、二者存在的目的不同。预备行为的存在主要是为了犯罪的实行创造条件,而实行行为的目的则是为了通过犯罪的实行来完成犯罪,二者虽然在目的上都围绕着完成犯罪这一点目标,但具体内容及其方向性上是不同的。2、二者表现的内容
·招摇撞骗和诈骗的相同点是什么?
  招摇撞骗和诈骗的相同点是什么?两者都是适用欺诈或者欺骗的非法手段对当事人实施侵犯,目的在于获取非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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