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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南京陶行知纪念馆涉外法务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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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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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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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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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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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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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栖霞区南京陶行知纪念馆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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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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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借条作为双方当事人发生借贷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所以当事人在书写借条时一定要足够重视,因为在遇到借款纠纷时,它会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借款双方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换句话说,写借条时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书写借条或者欠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借条内容要尽量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
·撤销权之诉前提是什么?
  在原告和被告之间发生纠纷时,如果案件的处理结果涉及的利益或者侵犯被告合法权益时,那么此时的被告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即提起撤销之诉。那么提起撤销之诉的前提都有哪些,下面是关于撤销之诉的一些规定。一、撤销权之诉前提及其特点:(1)从性质上讲,撤销权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撤销权的上位概念,撤销权是形成权的下位概念。“形成权者,依权利者一方之意思表示,得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或生其他法律上效果之权利也。”“撤销权,谓依自
·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
  一、关于我国醉驾罚款多少钱醉酒驾驶机动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处罚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二、醉驾的规定醉驾是指因饮酒
·滁州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信息公开,这个是我们政府,一些法律授权的机构在工作的时候,需要实施的一个行为,是法律要求的,信息公开,可以包括政府的一些城乡规划,道路的施工进程,新旧改革的发展等等内容。那么关于滁州市信息公开的内容都有哪些呢?一、滁州市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政务公开,是指狭义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公开其行政事务,强调的是行政机关要公开其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属于办事制度层面的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
·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直以来公开在我们的国家政府的一些行为当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举措,因为信息的公开就意味着对于公众的开放度是非常大的,公众可以通过这种信息公开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进行监督,当然政府信息公开,他也是有起诉期限的,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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