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鼓楼区 >> 鼓楼区宁海路 >> 刑事辩护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鼓楼区宁海路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鼓楼区宁海路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刑事辩护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老民办教师养老补助,我父亲72年参加...
·我果园边界纠纷土地被非法划给对方,我...
·发咨询,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你好能帮我找个写离婚协议的律师吗 ...
·包裹被快递损坏,我把多买的一桶乳胶漆...
·债务,我原公婆购房时向我们借过钱...
·请问能否认定工伤...
·这样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一套200...
·死亡精神抚慰金,怎么算,请问?...
·还没有开标就施工了怎么办...
·我和妈各住楼上楼相隔5楼改造电网时共...
·盐城法律援助中心_镇江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南京法治集结号介绍_江苏城市法治集结号栏...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的看房
  二手房交易流程及费用是怎样的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的看房,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交纳相关税费,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费用包括:税费,中介费,咨询费,其他费用。1、买房查询信息实地的看房: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及其它证件。2、签订
·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
·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
  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时间大概是多久1年诉讼时效。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3年诉讼时效。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4年诉讼时效。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出诉讼或仲裁的。最长诉讼时效。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0年。司法实践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
  判决撤销缓刑的事由有哪些情形?(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才发现新罪,是否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呢?对此,1985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
·抚恤金共有财产如何分割才合理?
  一、抚恤金共有财产如何分割才合理?1、对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2、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抚恤金分为两种:伤残抚恤金和死亡抚恤金。抚恤金具有如下特性:1、抚
↑回顶部
东井新村 南京鼓楼公园 张王庙 天津新村 清河新寓 热河南路 驯象门 高桥门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鼓楼区宁海路律师首页 南京鼓楼区宁海路律师找律师 南京鼓楼区宁海路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鼓楼区宁海路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