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浦口区 >> 浦口区南一村 >> 建筑工程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浦口区南一村建筑工程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浦口区南一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建筑工程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建筑工程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属于我们的土地,我们还能要回来吗?...
·不定时工作制,请问各位专家:如果集团...
·劳动事实,可以当做证据,可以当做证据...
·协议是否生效,请问以下是否在法律上生...
·在车间里把一只手指骨骨折如何维权?...
·请问要判多少年啊,我父亲在2005年...
·重组家庭符合生育条件,但是未办理出生...
·家庭暴力可不可以起诉?,家庭暴力可不...
·求助~离婚咨询...
·不批辞职怎么办,两个学生以普工身份进...
·我这样构成强*未遂吗?,我们在出差...
·南京市买卖合同律师...
·...
建筑工程法律常识
·丈夫有私生子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丈夫有私生子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补充协议范文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抚养权补充协议范文的写法是什么?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立约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____,职业_________,工作单位和住址_________。见证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出
·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允许工程合同解除的几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合同的,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①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有:①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在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拒绝修复的;②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③承包人在合同约定
·工作调动后送礼算不算行贿
  一、工作调动后送礼算不算行贿?如果不是以谋取利益为目的,被提拔后送礼难领导属于感谢,而不是行贿,但送礼的价值应该控制在一定的额度,不然属于违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市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人以上行贿的;(3)致使国家或者
↑回顶部
桥林 桥工 珍珠泉风景区 龙井 五里 汤集村 高华 林山村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浦口区南一村律师首页 南京浦口区南一村律师找律师 南京浦口区南一村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浦口区南一村律师我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