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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翔檀园行政诉讼律师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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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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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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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赵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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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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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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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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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同时履行一方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同时履行一方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现代社会,在各种各样的经济交往过程中,需要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自然需要履行合同的义务,在符合一定条件之下当事人是享有抗辩权的,那么,同时履行一方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同时履行一方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
·诽谤污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被他人污蔑或者诽谤了,带来的影响是可大可小的,在此,如果我们发现自身的名誉权受到的他人的诽谤或者污蔑,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诽谤污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怎么起诉诽谤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职工的权利保护国家出台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离不开劳动者,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如此保护他们的权益,生活中也有许多不良的企业家,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法律解决才是真确的方法,下文中针对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进行了分析,希望给有需要的人有所帮助。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支付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离婚遗弃子女的认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无论双方是否生活在一起,都应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双方如果离婚,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现实中有些父母会有遗弃子女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那么离婚遗弃子女的认定是怎样的?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离婚遗弃子女的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如何进行确认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找工作可以说是每一个年轻人面临的一个巨大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进入职场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上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如果对这个问题产生了争执,那么,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如何进行确认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如何进行确认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问题。一、存在劳动关系的是如何进行确认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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