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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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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谢庆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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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20年49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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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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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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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盛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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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宝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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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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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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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南通
陈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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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执业20年49岁南通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
黄新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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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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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苏金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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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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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咨询
·房产过户,父母为同一单位职工...
·骑车撞人后赔偿?,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
·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合法吗...
·劳动纠纷,我去年为养老保险跟厂打关司10...
·为公司开车发生事故,为建筑公司开车...
·江苏省如皋市被车撞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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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无财产!有一个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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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拖延,不支付...
·事故中我花了7600元,对方花了2650...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地址位置?怎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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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融资法律常识
·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
  著作权对于任何从事写作行业的公民还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还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该公民对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是属于连续的或者是正在继续的一个状态的话,那么这个公民的违法行为应该从他的行为终止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侵权复制别人的产品并且依然在发行的,会被为是这个违法的行为依旧在继续。侵权的行为在两年里面没有被相关的司法部门或者是其他的人发现的,不再给予这个侵权人行政上面的处罚。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里面的第二十条法律法规的规
·办理遗嘱公证注意事项有几种
  办理遗嘱公证注意事项有几种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5、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如所处分的
·一.未成年女儿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一.未成年女儿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对于遗产的分配,我国的民法典当中有具体的规定提到,如果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是处于法律上面所规定的同一个位置,那么遗产的分配是要平等分配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就有特殊的处理方法,比如说其中一方的生活是比较困难的,或者没有经济来源,对于这样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应该给予特殊的照顾。《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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