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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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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
  借条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吗?借条不是一定要写还款时间,因为我们国家法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借条上一定要写还款的时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应该从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的三年内。借条中的归还日期由双方自行约定,有约定的就写,没有约定的就不写。实际生活中,不少人对借条是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对于此,债权人(出借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履行其还款义务,但是需要给债务人
·二审败诉可以报案虚假诉讼吗
  可以。虚假诉讼一般由法院认定,法院在尚未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无法认定虚假诉讼也属正常。对于虚假诉讼,一般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而是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有人威胁我我可以备案吗
  可以。在遇到有人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做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也就是事先给对方打上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
·打非办备案的借条可以起诉撤销权吗?
  打非办备案的借条可以起诉撤销权吗?打非办备案的借条不一定可以起诉撤销权,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具体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
·量刑过重上诉可以改判吗
  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上诉案件和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对于确有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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