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首页 咨询中心 律师黄页 律所名录 成功案例 法律常识 刑事罪名 法院 仲裁委 看守所 法律援助
首页 >> 江苏 >> 南京 >> 江宁区 >> 江宁区牧龙 >> 刑事辩护律师
婚姻.遗产.劳动.公司.合同.债权.投资.金融.房产.建筑.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知识产权.海事.涉外
江宁区牧龙刑事辩护律师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郭静芳律师
郭静芳律师
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牧龙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附近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全国刑事辩护律师
 A 安徽 澳门 B 北京 C 重庆
 F 福建 G 广东 广西 贵州 甘肃
 H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海南 黑龙江
 J 江苏 吉林 江西 L 辽宁 N 宁夏 内蒙古 Q 青海
 S 上海 四川 山东 山西 陕西
 T 天津 台湾 X 新疆 西藏 香港 Y 云南  Z 浙江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已判刑,是否可以申请缓期执行...
·交通事故,我被一个酒后驾驶撞后警察认...
·家庭调解,好好沟通吧,好好沟通吧,让...
·契税,我在2010年10月1曰前在绵...
·如果有人一直举报,两违建筑必须拆除吗...
·微店(购物平台)没收到货物我申请退款...
·余款催款,您好,您好,我想请教。本人...
·在幼儿园孩子被小朋友咬伤...
·咨询,该公司为了应付中石油、中石化的...
·找律师,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伤残鉴定...
·这合法吗?,医疗期内主动上班就可以视...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管辖范围...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可以说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自然协议离婚的费用要比起诉离婚的费用少很多。那究竟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包括了哪些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都有哪些?如果协议离婚时已经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了,但是之后出现了特殊事由,协议离婚后财产问题还可以起诉吗?下文将对这些问题为您作出解答。一、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包括了哪些协议离婚的禁止事项,主要有以下三个: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2、双方或其中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
·负责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管是自己不小心还是因为同事不小心,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此时其实可以尝试申请一下工伤认定,看是否会构成工伤。按照规定负责工伤认定的是专门的部门,那到底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负责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负责工伤认定是什么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
·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
  按照处理工伤事故的步骤,一般在申请作出了工伤认定之后,那往往都是需要再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不过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不少人对此发出了疑问。不管是工伤认定还是伤残鉴定,其实都是由专门的部门在负责。那通常负责工伤认定的是哪个部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工伤认定后要做伤残鉴定吗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
·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
  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吗?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受伤职工或者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后,尽快的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才行,以免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限,从而影响到对事故的处理。具体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提出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1、用人单位应当30日内提出申请根据2011年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职工发生事故受到工伤,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时,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
↑回顶部
箭塘 骆村 丹桂 和进 科苑 安康路 河南社区 金箔路 
首页 | 找律师 | 专业律师 | 我要咨询 | 会员中心 | 电脑版
©Copyright,2000 长三角律师网手机版 www.csj64.com





南京江宁区牧龙律师首页 南京江宁区牧龙律师找律师 南京江宁区牧龙律师在线咨询 南京江宁区牧龙律师我i